本文目录一览:
- 1、社保基金管理办法
- 2、社保基金有哪些主要内容
- 3、江苏省社保费征缴条例
- 4、2021年7月以后社保新规
社保基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但随着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的调整,以及财政部有关资金存放管理的最新要求,根据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对原《管理办法》《评价激励办法》进行修订,调整优化社保基金资金存放规则。
申请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人是否满足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意见。
社保基金是一项民生工程,它对于国家的社会稳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它关系每家每户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等等问题。因此它的管理运营可以说是整个国家的事情。
社保基金有哪些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后获得经济补助,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江苏省社保费征缴条例
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21年7月以后社保新规
法律分析:企业社保的优惠个人对于失业金的领取也将延期。实现跨省网上社保转移。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2022年5月起恢复为正常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2021年度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继续按2020年度标准执行,月标准为525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